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我省全面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 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www.fjsen.com 2011-10-09 09:44  王永珍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0月9日讯(记者 王永珍) 为实现和谐征迁,在总结基层实践的基础上,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的通知,在全省全面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

省委书记孙春兰对在全省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很重要。和谐征迁的前提是切实依法依政策保障群众利益,但方法好作风深入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省长苏树林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要积极推广应用和谐征迁工作法,并不断创新完善,做好工作,确保和谐征迁。

通知要求,各地在征迁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主要领导“五亲自”,亲自调研征迁现场、亲自研究征迁方案、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促征迁进度、亲自关怀工作人员;工作班子“五尽心”,尽到热心、尽到细心、尽到耐心、尽到真心、尽到公心;组织实施“五到位”,宣传发动要到位、征求意见要到位、规定程序要到位、公开透明要到位、维护稳定要到位;安置补偿“五严格”,严格征迁标准、严格预存制度、严格支付方式、严格支付时限、严格资金监管;征迁安置“五满意”,满意工作方法、满意安置方式、满意居住环境、满意生活保障、满意后续管理。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依法依规、讲究方法,深入基层、做细工作,把和谐征迁工作法推广好、应用好;要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完善,提升和谐征迁工作法的成效,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征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既是基层工作的难点,也是容易引发矛盾、影响稳定的焦点。如何实现和谐征迁?近年来,全省各地做了大量工作,在实践中总结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和谐征迁工作法。

  •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