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表工作室: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知识问答
www.fjsen.com 2011-10-09 15:39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4、我省流动人口已有500多万,如何保障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这次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应当予以重视和解决的问题。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它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各地认为条件成熟的,可适当放宽流动人口在本居住地参选的条件,具体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第六次全省人口普查情况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作出规定。 各地应依法组织好流动人口参选,并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如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可以为本地外出的同一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集体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可以将传真委托等方式视为书面委托,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对于已在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5、如何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答: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方式有两种: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二是本选区选民10人以上提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政党、团体或者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应按照代表法对代表的要求进行推荐。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选民;应具有履职的素质和能力,并且能认真履职;应能与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应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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