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表工作室: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知识问答
www.fjsen.com 2011-10-09 15:39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6、如何才能使选民对代表候选人有比较充分的了解? 答:为了方便选民全面准确了解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选举法规定,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个人身份包括国籍,是否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是否在其他地方已担任人大代表职务等。候选人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通报。 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选举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推荐者应当根据选举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在选民协商、讨论候选人过程中,要以适当的方式,积极、主动地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与选民见面活动要在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为使选民有比较充裕的时间了解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同时适应加大组织选民与代表候选人见面力度的需要,修改后的选举法将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时间,由原规定选举日的5天以前改为选举日的7天以前。同时,为避免干扰、影响选民投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活动在选举日必须停止。 7、选民如何进行投票选举? 答:我国县乡人大代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以设立投票站方式为主组织投票选举,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使用流动票箱,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使用时至少要有2名以上监票人员负责。 为了保证选民依法自由行使选举权,选举时应当设秘密写票处。 8、选民不能亲自参加选举的,能否委托投票?委托投票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参加投票是公民使用民主权利的最直接形式,选民一般应在选举日携带证件亲自参加投票活动。如果确因客观情况,在选举日当天,不能亲自参加选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委托投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委托投票的原因是选民在选举日期间外出不能亲自参加投票,而不能因为其他原因。第二,委托投票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如果仅凭口头委托,则委托无效。第三,被委托人必须是选民,即必须是经过选民登记,确认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委托没有选民资格的人代为投票,则委托无效。第四,接受委托投票有一定的限制,即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超过3人则无效。第五,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第六,为保证选举的真实性,在进行委托投票时,被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投票。(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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