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我省启动违建整治 公职人员参与违建将严处

www.fjsen.com 2011-10-13 06:52  薛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13日讯(记者 薛辉) 本月下旬起到明年1月中旬,我省开始为期三个月的违法建房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严惩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建房。我省还将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况棚户区(危房)改造步伐,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解决无房户、缺房户的住房问题。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全省市、县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

整治重点:占用公共绿地、河道、滞洪区等公共用地和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占地及建房;城市重要地段、重要节点、主要出入口和沿江、沿河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占地及建房等;历史文化保护街区里的违建,以及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的违法占地及建房;非法转让土地及房屋等变相房地产开发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

根据部署,2011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为宣传部署阶段;11月1日至20日为调查摸底阶段;11月21日至2012年1月1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在此期间,将由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下达处理决定,督促当事人执行;对拒不执行决定的,报请市、县政府或申请法院依法实施查封或强制拆除。2012年1月11日至1月2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根据部署,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买卖土地等变相房地产开发和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对在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要立即停止,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要予以拆除。各市、县政府要抓紧制定新区新建、扩建、改建个人住房的管理办法,加强个人自建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用地管理。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