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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十二项金融财税扶持措施 力挺小微企业

www.fjsen.com 2011-10-21 07:11  周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0月21日讯(记者 周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日前,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十二项金融财税扶持措施,有力支持我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这十二项扶持措施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措施包括: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网络,加强小微企业出口金融服务,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实施差别化的金融监管政策,推进小微企业发债和信托融资,推进小微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措施包括: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落实服务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

此外,扶持措施还明确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活动,以及其他防范金融风险等措施,有力维护金融稳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相关报道:

十二项金融财税扶持措施详解

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

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高于全国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增速,增量占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市场前景良好,短期出现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保持必要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小微企业贷款资金用途监测,确保用于小微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完善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创新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简化续贷手续,与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有效对接。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四单”管理,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建立每月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通报制度,年底对各银行投放情况进行评比,对季均小微企业贷款与全部贷款的占比增幅在各设区市排名前5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对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优先支持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拓宽信贷资金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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