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二项金融财税扶持措施 力挺小微企业
www.fjsen.com 2011-10-21 07:11 周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推进小微企业发债和信托融资 成立小微企业发债融资指导小组,指导小微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性融资工具进行融资。鼓励成长性好、经营管理规范、信用度较高的小微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鼓励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托融资服务。 推进小微企业股权融资 各地要设立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各类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券商直投、股权投资资金投向小微企业。积极争取福州、厦门、泉州高新技术园区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流动性,吸引创业资本集聚。加快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建设,为技术产权、科技项目成果和非上市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转让提供高效融资、交易服务。加快“海峡股权交易所”组建和运营步伐,为小微企业股权融资和交易提供有效平台。 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范围,确定我省的执行标准,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并将执行时间延长至2015年底。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在2015年底前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一批涉企收费。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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