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明年各地本科院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
www.fjsen.com 2011-10-25 07:31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25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意见,以推动省市共建、以市为主本科院校(以下简称“地方本科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意见提出,2012年各地方本科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将不低于12000元,同时共同支持学校化解债务。 意见明确,地方本科院校要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产学研用合作教育,大力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教育,建立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条件保障和管理制度,使之成为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专业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争取部分学校办学综合实力达到国内同类学校的先进水平。 据了解,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建设一批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实验区和教学团队等,推动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各设区市政府按1:1比例安排专项配套经费,对列为省级项目给予支持。 此外,共同支持学校建设一批特色优势重点学科。省财政和设区市政府、学校共同筹措专项经费,集中资源,支持学校建设一批直接为区域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服务、代表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的重点学科。 根据意见,我省还将建立起地方本科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教育生均拨款水平。原则上,2012年各地方本科院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2011年起,省级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于生均拨款水平尚未达到12000元的设区市,省级财政对各设区市从一般预算安排用于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所需经费,按20%的基本比例以及在校生规模、市本级财力增长等因素确定奖补资金。 同时,共同支持学校化解债务。2011-2012年,省级财政根据设区市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的化债资金,综合考虑各地高校化债工作努力程度、高校债务规模下降幅度以及扩招学生数等因素,采取基础奖励加浮动奖励的方式,对有效化解地方本科院校债务的设区市给予奖励支持。 我省还将在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建立内部收入分配机制,管理和使用人才,管理、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等方面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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