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明年我省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www.fjsen.com 2011-10-27 14:53  陈旻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0月27日讯(记者 陈旻)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称,今年我省46个新农保国家试点县(市、区)同步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并将于2012年在全省推开,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继建立新农保制度后新推出的又一重大惠民利民政策,此举意味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据介绍,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保。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与新农保基本一致,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强调以政策的优惠吸引城镇非从业居民自愿参保。

政府给予补贴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他人资助)、政府补贴组成。个人缴费,缴费标准目前设10档,200~2000元,每200元一档,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给予补贴。

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30~5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如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400元补贴35元,缴费600元补贴40元,缴费800元补贴45元,缴费1000元及以上补贴封顶为50元。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其中,城镇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以上的),城镇低保户,城镇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年满60可终身领取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年满60周岁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按月支付,目前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今后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支付,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此外,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个人缴费、社会公益组织和他人资助的,可以依法继承;但政府补贴的资金余额不能继承。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