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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福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26.2%

www.fjsen.com 2011-11-03 20:09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3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今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前三季度,福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817.2元,增长26.2%,农民人均收入有较大的增长。

据介绍,从今年3月1日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22%。各地务工人员工资性收入普遍提高,本地提供其他劳务人员工资上涨30% -50%,外出打工人员月均工资增长两成多,直接拉动了工资性收入的提升。

前三季度,福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817.2元,同比增加584元,增长26.2%,增幅同比上升11.8个百分点,对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4.2%。

据了解,为提高福建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今年2月份,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福建最低工资标准设四个档,分别为:1100元、950元、850元、750元,平均增长21.99%。执行第一档有6个区,执行第二档有22个县(市、区),执行第三档有28个县(市、区),执行第四档有28个县(市、区)。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设四个档:分别为11.6O元/小时、10元/小时、9.00元/小时、7.9O 元/小时,平均增长19.94%。

  •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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