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鼓励电影产业发展 台资电影院将在全省运营

www.fjsen.com 2011-11-09 08:19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闽台合作先行先试在文化领域上的交流将取得突破。8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福建省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积极吸引台资和台资电影企业来闽设立电影机构。 今后,由台商投资建设的电影院有望在全省各地运营。

据了解,我省的电影产业发展有待于进一步开发。我省计划在电影创作、院线经营等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繁荣电影市场。从今年开始至2015年,全省的电影生产数量将达每年10部以上。2012年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城区均有一所数字影院;2014年底前,省定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均有数字化影厅;2015年底前,每个设区市都有一块以上3D银幕,全省影院票房收入达到6亿元以上。

我省将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参照对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新建、改造影院的政策,鼓励出台允 许台商在闽投资建设影院的先行先试政策。闽台在电影产业学术和人才方面的交流也将加强, 我省鼓励符合条件的台湾电影专业人才来闽兴业,支持省内电影企业聘用台湾专业人才。

我省鼓励各类非公有资本、境外资本投资电影产业,政府相关部门将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 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服务,对非公有制电影企业在投资核准、土地使用、财税政策、融资服务、对外贸易等方面,给予国有电影企业同等待遇。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