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地市全部设立市政府质量奖 我省建成省市两级政府质量奖制度
www.fjsen.com 2011-11-09 18:32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9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建省质监局获悉,日前南平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南平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南平市政府质量奖,至此,福建省政府及9个设区市政府已全部设立市政府质量奖,建立了省市两级政府质量奖制度。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完成两届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泉州、漳州、三明也已启动首届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其他设区市也在积极准备中。 相关链接: 第三届省政府质量奖已开始申报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 2011年度(第三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日前已经启动。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正常经营5年及以上、取得卓越绩效的制造业领域的企业可向所在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 据了解,企业或组织可自愿申报该奖项,但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申报主体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行卓越绩效管理成效显著,质量管理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2.主导产品质量严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依法接受国家法定的质量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自2008年至今在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合格;出口产品的企业,自2008年以来未因质量问题被进口国通报。3.各项节能减排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4.经济效益居国内同行业前列。5.自2008年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6.依法纳税,自2008年以来无税收违法行为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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