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人在放羊不要变成“羊在放人” 网友热议中小学社会实践新规

www.fjsen.com 2011-11-14 08:13  周艾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网友热议中小学社会实践新规,认为要考虑合理性和发挥教化功能:

人在放羊,不要变成“羊在放人”

东南网-福建日报11月14日报道 本网记者 周艾连

福州市近日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规定小学高年级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5天、中学生不少于7天,参加情况要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社会实践成绩合格才具备毕业资格。《意见》一出立即引来网络热议。

教育部门:

社会实践考核早已有之

“考核也是为了促进学校认真开展、学生更好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没什么不好。”网友“拓哉”说:“有些家长因省钱或溺爱,不让孩子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一些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流于形式或物质性太强,让家长反感。如果规范起来,专业的地方做专业的事,会把社会实践这件好事变得更好。”

在采访福州市教育局时,德育处工作人员告知,参加社会实践早已是中小学生完成学业的考核项目之一,如今与毕业资格挂钩只是换了一个说法,而且《意见》也是贯彻省政府及相关厅局的文件精神,并不是福州市的“原创”。

福州市第二中学校长柯翔武也表示,学校对学生社会实践早已有考核规定,学生课程完成达标才能毕业。福州市第三中学金山校区副校长连仁昌说,虽然还没收到《意见》,但该校也早已常规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上级部门对考核的要求早已有文件,学校也早将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范围。

屏东中学两位初一的女学生则告诉记者,她们不担心考核,学校会组织,无论是多少天肯定都会达到。

学校:

希望发挥更多社会教化功能

“社会实践不仅靠学校,社会更应该发挥教育功能,各行各业应该加入进来,不仅为孩子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还要为孩子提供辅导。”连仁昌副校长说,该校每年都组织毕业班以外的学生参加军训或到社会实践基地开展集体社会实践活动。高中生还会利用寒暑假到社区、福利院等地自主开展实践活动,但学生向社区、企业等申请实践机会时,大部分都被拒绝。

“目前中小学生社会实践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发动社会来为孩子创造更好更多的实践机会、如何完善社会实践的配套问题,而不是毕业资格考核的问题。”他说。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