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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电梯施工单位整改未完成被处罚

www.fjsen.com 2011-11-15 07:07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建省质监局获悉,今年8月份省质监局通报69家电梯施工单位评定结果为丁级的单位,根据《福建省电梯施工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要求在两个月内进行整改。目前59家电梯施工单位经过积极整改,通过验收。日前下发通知,对目前仍未整改完毕的10家电梯施工单位予以曝光,并做出处理。

记者了解到,这10家电梯施工单位中,有6家电梯施工单位未整改,4家电梯施工单位未完成整改。6家电梯施工单位未整改,根据《福建省电梯施工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施工质量差或经复查发现仍不符合规则规定条件的、由于施工质量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的单位注销其《许可证》,责令停止一切业务。对原承担的电梯施工业务,督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做好电梯维保业务的转接工作,保证电梯正常使用。

4家电梯施工单位整改过程中仅为取证人员不足问题,电梯施工单已报名参加培训考核取证的,应持报名证明和社保凭证到设区市监察机构报备,保证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否则注销其《许可证》。整改期间暂停新接业务。

附:

予以注销许可证电梯施工单名单

1.福州求益电梯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TS3335037-2013

2.福州市建筑安装水电工程公司 许可证号:TS3335049-2013

3.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许可证号:TS3333270-2013

4.祥菱(福建)电梯有限公司(公司无办公场所、人员、业务)

许可证号:TS3335106-2013

5.厦门铃波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整改期间发生厦门“8·18”

电梯事故负主要责任) 许可证号:TS3335113-2014

6.厦门凌立电梯有限公司 (许可证已经过期)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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