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詹红荔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摘登

www.fjsen.com 2011-11-23 10:07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许寿辉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能够在这里向大家介绍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我感到十分荣幸。

詹红荔是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的庭长。她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她审理的近500起案件涉及1140多名少年犯,无一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高度信赖,被誉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

一个好法官,不仅要公正司法,更要能动司法。

詹红荔认为,少年审判,惩罚不是目的,关键在引导他们真诚悔过,重塑人性,走向新生。她主动将审判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在长期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首先,是庭前的三个不开庭: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其次,是庭中的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第三,是庭后的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这套工作法,有效拓展了少年审判的工作平台,提升了工作实效。

有个学生叫小冬,家境贫寒,成绩优异,一念之差,拿走了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庭审中,他真诚悔过。对这样的偶犯少年,本可依法适用缓刑。但由于他是外来农民工子女,落实不了帮教措施,判不了缓刑。詹红荔认为,如果因此就判处监禁刑,可能会毁掉这个孩子。

为此,詹红荔来到小冬父母临时居住的社区,为小冬寻找帮教人。为找一位老专家,她六次登门。当詹红荔说明来意,老人反问:“这孩子是您家亲戚?”詹红荔摇摇头。老人再问:“那是受人之托?”她还是摇头。老人有些不解:“那你这么上心,是为什么?”詹红荔说:“这是一个农民工的孩子,他的父母离乡背井就是为了将孩子培养成人。我不忍心让他们希望落空。只是想请您尽一份力,给孩子一个新生的机会。”老专家被感动了。小冬在这个老专家的监护与帮教下,度过了缓刑的日子,2009年顺利考上了大学。

失足少年就读难、就业难,不利于他们回归社会。为此,詹红荔努力推动建立少年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她积极奔走呼吁,建议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流疏导处理,能行政处罚的,不移送起诉;能附条件不起诉的,不移送审判。让一时失足的孩子,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在每个环节都能得到妥善、及时的处理。

我们欣喜地看到,这些努力已经有了回报:省少管所羁押的延平籍少年,已经从最高峰的56人,减少到今年初的17人,少年犯罪案件,也由建庭初始的57件,下降到去年的18件。

一个好法官,不仅要审结案件,更要事了人和。

詹红荔常说,少年犯罪案件,牵动着的不是一个家庭,而是几代人,甚至是一个社会群体。身为少年庭的法官,永远要在细节上多想一点,在审理中多走一步,在法庭外多做一些。

一个好法官,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勇担社会责任。

在詹红荔眼里,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推动者。

为了让更多的孩子远离犯罪,詹红荔主动走出法庭,走进学校,深入社区,融入家庭,创建了一种重在激励、重在引导、重在互动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体系。

南平一所职业学校,原来风气不是很好,有多名学生受到刑事处罚,被综治办黄牌警告。詹红荔主动担任该校法制辅导员,一次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纠正不良习气。几年来,詹红荔的足迹遍及城区所有学校。

为了让失足少年尽快回归社会,詹红荔创立了一条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新机制,先后帮助315名失足与问题少年重返课堂,为75人找到了工作。今年,詹红荔倡导设立了“失足少年救助基金”,为无家可归、没有收入来源的少年求学、返乡、学技能提供帮助。

群众亲切地称她为“法官大姐”、“法官阿姨”、“法官妈妈”。老百姓这一声声亲切的称谓,就是一个个最美好的赞赏,就是一份份最真情的回馈!

詹红荔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信任与敬重,在于她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正义与温暖;在于她有一颗博大的爱民之心、有一份强烈的社会责任、有一种执著忘我的工作激情。

这就是詹红荔,这就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人格魅力,这就是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社会的坚强基石。

谢谢大家!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