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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获批在八闽引起热烈反响

www.fjsen.com 2011-11-24 10:2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抓住难得历史机遇 推动平潭开放开发

东南网-福建日报11月24日讯 连日来,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消息在八闽引起热烈反响。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或前往平潭召开现场会,或推出具体举措,推动平潭开放开发;各地干部群众和在闽台胞台商也纷纷表示,要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围绕“五个共同”,早日把岚岛构筑成为两岸同胞的美好家园。

全力服务平潭跨越发展

21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省直部门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项目建设联合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赴平潭召开第一次现场协调会,对实验区提请协调解决的重点项目11个方面24个问题进行研究并答复。“《规划》获批,我们备受鼓舞,也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尽快牵头做好《规划》任务分工、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实验区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力度,并把实验区列为联系点,落实好下放的14类审批、核准项目的部分省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支持开展项目代办制、审批管理“零收费”和企业设立“登记制”等改革试点。

省国土资源厅派出工作小组赴平潭,为平潭发展用地提供服务。帮助组织年内即将开工的6个批次项目用地的报批材料,并抓紧审查;对用地报件实行专人跟踪、并联审查,加快审批进度;帮助争取国家土地整治专项补助资金,在政策和技术上给予重点指导。

省环保厅在已帮助实验区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实验区规划环评工作,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继续简政放权,将除国家明确规定的项目外,其他原由省环保厅负责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全部下放实验区。

省林业厅表示,将把平潭作为全省树种结构调整的重点,提高森林生态综合功能和绿化美化效果,并将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权等省级林业行政审批权下放实验区。

省海洋与渔业厅协助实验区管委会高起点谋划制定平潭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平潭海洋经济发展;协助推进平潭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平潭海洋大学和国家海岛研究中心项目建设;探索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项目建设用海、用岛先行先试政策。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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