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化解涉林纠纷1200余件
www.fjsen.com 2011-12-01 06:39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30日,省高院和省林业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建立健全涉林纠纷“大调解”机制相关情况 东南网12月1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 30日,省高院和省林业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法院和林业主管部门通过构建调解网络,排查、化解纠纷,将大量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仅今年1-10月,全省在诉前、诉中、判后各个阶段有效化解了涉林各类纠纷1203件,其中诉前调解937件。 我省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全省林业用地达1.36亿亩,占陆地总面积的74.7%,其中90%以上属集体所有。林改后,林业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一大批历史遗留下来的林业承包合同、林权转让合同、林业侵权损害赔偿、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等各类涉林纠纷逐渐显现,有的还引发了乱砍滥伐林木,打架斗殴等事件。而这些纠纷,如果一旦处置不慎将容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当地经济发展。 为更好有效化解涉林各类纠纷,今年5月,省高院和省林业厅联合出台建立健全涉林纠纷“大调解”机制的意见。全省部分市、县(区)根据当地涉林纠纷情况建立“大调解”工作机构,并将调解模式从“单一”向“聚合”转换,将调解阶段从诉前向诉中、判后各个环节延伸,将调解类型从民事向刑事、行政各个领域拓展。 目前,全省共有47个县、市、区人民法院和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建立了涉林纠纷“大调解”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配套制度,其中,南平、龙岩、三明、泉州在辖区内每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涉林纠纷“大调解”指导小组和调解室。由于“大调解”实效好,使许多纠纷均能化干戈为玉帛,今年以来我省未因涉林纠纷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有力地促进了林区的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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