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今年化解涉林纠纷1200余件

www.fjsen.com 2011-12-01 06:39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30日,省高院和省林业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建立健全涉林纠纷“大调解”机制相关情况

东南网12月1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 30日,省高院和省林业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法院和林业主管部门通过构建调解网络,排查、化解纠纷,将大量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仅今年1-10月,全省在诉前、诉中、判后各个阶段有效化解了涉林各类纠纷1203件,其中诉前调解937件。

我省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全省林业用地达1.36亿亩,占陆地总面积的74.7%,其中90%以上属集体所有。林改后,林业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一大批历史遗留下来的林业承包合同、林权转让合同、林业侵权损害赔偿、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等各类涉林纠纷逐渐显现,有的还引发了乱砍滥伐林木,打架斗殴等事件。而这些纠纷,如果一旦处置不慎将容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当地经济发展。

为更好有效化解涉林各类纠纷,今年5月,省高院和省林业厅联合出台建立健全涉林纠纷“大调解”机制的意见。全省部分市、县(区)根据当地涉林纠纷情况建立“大调解”工作机构,并将调解模式从“单一”向“聚合”转换,将调解阶段从诉前向诉中、判后各个环节延伸,将调解类型从民事向刑事、行政各个领域拓展。

目前,全省共有47个县、市、区人民法院和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建立了涉林纠纷“大调解”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配套制度,其中,南平、龙岩、三明、泉州在辖区内每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涉林纠纷“大调解”指导小组和调解室。由于“大调解”实效好,使许多纠纷均能化干戈为玉帛,今年以来我省未因涉林纠纷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有力地促进了林区的和谐稳定。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