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省教育厅:严禁随意组织学生搞“迎送”

www.fjsen.com 2011-12-03 07:5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12月3日讯 (驻福州记者 林芹)近日,我省个别地方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典礼迎送活动,受到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与质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创设中小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昨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重申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社会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校应坚持规范办学,增强依法治教意识。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他们的学习和活动安排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精神,增强依法治校的意识,严禁擅自停课或随意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迎送或“礼仪”活动,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通知强调,各校要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校外活动的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要严格按规定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对于教育主题不明确、方案组织不严密、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校外活动申请,教育主管部门不得予以审批。学校有权拒绝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社会活动,凡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各种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要追究校长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