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就校车问题建言献策

www.fjsen.com 2012-01-11 07:49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三年内淘汰非专用校车

本报讯(记者 齐榕 许才芳)“安全工作都非常重要,校车安全更重要。校车安全是安全工作中最重要的。”省第九次党代会期间,省长苏树林和本报记者聊起校车安全时,曾讲过这样一段话。事实上,省委、省政府对校车安全问题一直高度关注。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苏树林、副省长陈桦等领导先后批示,要求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校车安全工程”。

近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就进一步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召开了专题会议,下发了相关文件,开展了专项检查。去年国庆前后,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又联合组织开展了校车安全检查。此后,省政府再次研究决定,由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牵头,在全省范围开展学生集中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持续至2012年2月28日。

在日前公布的省委、省政府今年为民办50项实事中提及,我省将启动校车安全工程,分三年将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现有的非专用校车逐步更换为国标校车,其中今年更换1238辆。同时,据了解,今年学校买国标车将获得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方案近期有望出台。补贴机制不但包含了公立学校,还涵盖了所有的民办学校。我省这一做法走在全国前列。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