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对话“文化委员”吴志明:为文化发展开“良方”

www.fjsen.com 2012-01-12 09:05  练仁福 李建芳 薛辉 张超晖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扶持海峡文交所培育文化产业孵化器

“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必须遵循其自身的内在发展规律和市场运营规律,针对问题,提出措施,推动跨越式发展。”吴志明表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不能单纯用管文化事业的形式来管理文化产业;重视引人才,创新机制留住人才,特别是要有领军人物;除了扶持大型国有企业,要注重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此外还要特别注意集约化,形成合力。“我省目前文化创意园区项目建设处于井喷状态,发展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产业空间布局不够合理,产业链尚不完整,同质化、重复建设现象比较严重等现象。”他表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应该有整体产业规划和布局,各个园区都必须定位明确。

“我特别建议的就是,破解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吴志明表示,现在文化项目找不到资本,资本找不到文化项目,“这就需要打造一个文化产权交易平台,让项目与资本能有效对接起来”。他说,文化产权交易所,是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孵化器,是文化产品真正融入市场,形成产业化的引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所、文化产权交易所被发达国家喻为引领经济发展的四驾马车,足可见文交所建设的重要性。”吴志明表示,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下,日前闽台合资组建的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已经挂牌成立,希望省里能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对海峡文交所给予大力扶持。

他还表示,我省首只文化产业基金——海峡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也于日前成立,政策扶持,促进基金发挥更大作用,也将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