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闽台宗教文化交流应先行先试——访省政协委员释本性

www.fjsen.com 2012-01-13 11:29  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13日报道(记者 潘园园)

“闽台宗教交流要在慈善、文化、旅游、教育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长效机制,成为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重要力量。”12日,省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释本性说,闽台两地宗教同宗同源,有着不可分的渊源关系,是维系两岸同胞亲情的一条重要精神纽带,福建应该主动作为,先行先试,推动两岸宗教交流向纵深发展。

“台湾的宗教信仰大多来自或源于福建。闽台宗教不仅同根同源,一脉相承,法乳一体,而且信众的宗教观念、宗教仪轨、信仰方式、信仰体系如出一辙。”他建议,除了加强两岸宗教界朝圣,还应推动两岸宗教界建立一些慈善、文化平台,尤其推动闽台宗教旅游交流,开发专门的宗教线路产品,让福建成为台湾乃至东南亚朝圣旅游目的地。

“福建宗教界还应该统筹整合资源,发挥各大寺庙优势和特色,统筹大型系列活动。”释本性建议,比如,福州可以按照“一轴两翼三环”科学编制文化场所保护性建设专项规划,建立对台宗教文化综合交流基地,为福州打造文化强市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