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岚作法院工作报告
www.fjsen.com 2012-01-15 07:41 储白珊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公正审判司法为民服务 保障跨越发展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15日讯(记者 储白珊) 14日,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在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马新岚说,2011年,全省法院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力加强法院各项工作,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了有力服务保障。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92281件,办结475894件,比2010年分别上升7.77%和8.35%,其中,省法院受理6448件,办结6036件。全省法院诉前调解各类纠纷23843件。 大力加强能动司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省法院制定出台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15个指导性意见,指导全省法院紧密围绕海西《规划》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积极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着力从司法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促进闽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成立专门合议庭、巡回办案点等118个,排查防范矛盾纠纷6191起,提出司法建议1732条。省法院成立涉台司法事务办公室,指导全省法院建立两岸司法互助案件三级网络,全年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2471件,总量大、增幅快、类型多,约占全国法院的40%。 积极拓展司法功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省法院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管理服务,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完善全面、全程、全员调解机制,力促案结事了人和,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总结厦门法院“无讼”社区创建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社区、校区、厂区、林区、景区、港区、海区等“无讼”建设,与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协力共建,促进“化讼”“少讼”乃至“无讼”。全省开展“无讼”建设试点228个,派驻社区法官748名,协助化解纠纷9114件。全省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6.37%,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达42.35%,执行案件当事人和解及自动履行率达66.44%。全省202个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01141件,基层法院办案总量占全省法院的8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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