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交通违法信息与全国联网

www.fjsen.com 2012-02-07 08:59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见习记者 黄玉媛)福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昨发微博称,“最新消息,全国联网啦!福建籍的车辆在外省高速公路上的非现场违法,现在可以在福建省内的高速公路大队处理!”记者了解到,我省已经启动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异地交通违法将一样受到处罚,不及时处理难过年检关。

据此,记者昨日从省交警总队获悉,自2012年1月10日起,福建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启动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交通违法信息实现全国联网。目前,已经实现联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湖南、重庆、云南、甘肃、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

“别想着车辆在外地违章就没事了,现在福建交通违法信息已经全国联网了。”福州高速交警四大队秩序科曾科长说,之前,由于各地违法信息记录相互独立,会出现车辆在外地交通违法被民警处罚之后,不缴纳罚款的情况。因为没有联网,即使不去处理可能也不会影响车辆的年检。

据介绍,福建交通违法信息全国联网后,若是福建的车辆在外省有违法行为被记录,车主就必须及时接受处理,若没有处理,车辆年检时可能就过不了关。同样,外省的车辆在福建有交通违法行为,也必须接受处理,因为交通违法行为会转递到车辆的户籍地。

“高速路上的车辆违法信息全国联网主要是针对非现场执法的。”福州市高速交警支队交管科郑科长说,若是外省车辆在福建辖区的高速路上有违法行为被记录,车辆可以到相应的高速交警大队处理违法行为,也可以到车籍地处理。“若是对所记录的违法行为有疑义的,提请行政复议,必须要到违法行为发生地进行处理。”

郑科长介绍说,若是外省的车辆在省内的高速路上违法,并且是现场开罚单的,处罚在200元以下(含200元)可以到省内工商银行的POS机代缴系统缴纳罚款,若是罚款在200元以上或被扣车、扣证的,就必须到开罚单的高速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据悉,车辆违法信息全国联网之后,外省车辆的违法及处罚信息都会及时转递到车辆的户籍地,司机及时去处理才不会影响车辆的年检,同时也可以有效地避免一些司机抱着侥幸心理而逃避处罚的行为。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