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我省首月CPI环比涨1.2%

www.fjsen.com 2012-02-15 08:46  杨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2月15日讯(记者 杨阳) 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了解到,今年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CPI)环比上涨1.2%,但由于“双节”叠加,城镇居民收支大幅增长。而与全国统计数字相比,2012年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8%,而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5%,我省消费价格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值。

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大幅增长15.3%

据对农村住户调查,1月份福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876.3元,同比增加116.0元,增长15.3%,增幅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6%,增幅上升5.3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254.9元,增加39.6元,增长18.4%;家庭经营收入516.6元,增加63.6元,增长14.0%;非生产性收入104.8元,增加12.8元,增长13.9%。

城镇居民收支因节日大幅增长

1月份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9.20元,同比增长34.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2%。其中,工资性收入2038.55元,增长38.1%;经营净收入296.29元,增长12.3%;转移性收入524.49元,增长39.3%。人均消费支出1831.76元,同比增长2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4.0%。

据分析,今年1月份,由于元旦、春节“扎堆”,因此也拉动了社会零售品的消费,出现了人均消费支出大幅增加的情况。而同样由于年底薪资发放也集中在1月份,因此与春节在2月份的去年相比,今年的工资性收入也在1月份“井喷”。

由于今年与去年这一情况的差别,预计今年2月份的工资性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将出现同比“双降”的情况。

CPI增幅城市高于农村

备受瞩目的CPI数据却并没有因春节飙升。据调查,1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1.2%,其中城市上涨1.2%,农村上涨1.3%;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4%。所调查的八大类呈“五升一降二平”态势,食品类上涨3.6%,其中肉禽及其制品、虾蟹类、鲜菜环比分别上涨3.3%、23.5%、12.3%。

比起去年同期,福建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8%,而全国上涨4.5%。其中,城市上涨4.5%,农村上涨4.6%。我省CPI涨幅比全国平均水平略低,也就意味着我省受监测商品和服务的涨幅比起全国其他省份更为温和。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