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兴科技增活力 强农惠农富农——解读2012年省委一号文件

www.fjsen.com 2012-02-16 10:53  李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促进农业科技推广

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是农业科技推广的中坚骨干力量,省委农办负责人说,省委一号文件强调了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该负责人表示,省委一号文件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要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待遇水平,保证在岗农技人员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为了充分发挥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在农技推广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省委一号文件要求从农业科研院所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各切出10%的指标,单列用于到农村从事农技推广服务的农业科技人员岗位聘任,并明确提出,今后县以上农业科研机构专业人员晋升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之前,必须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服务两年。该负责人表示,这些举措将有效地提升基层农业科技服务能力。

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人才是关键。对于如何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省委农办负责人介绍,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要振兴发展农业教育,继续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免学费制度,落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培养农业科研攻关、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多层次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特别是在加强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对现有农技推广人员每年脱产培训7—12天,每年选送1000名乡(镇)农技骨干到农业科研院校进修;继续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每年招聘一批大中专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大学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

根据基层农技人员普遍反映的职称评聘难问题,省委农办负责人说,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标准,注重工作业绩和推广实效,评聘职数向乡镇和生产一线倾斜,乡(镇)农技推广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实施评聘结合,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高中级岗位;在“十二五”末每个乡(镇)在职农技人员中级职称人数应达1/3以上,高级职称至少有1名。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