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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大力支持我省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www.fjsen.com 2012-02-29 07:50  兰锋 胡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9日讯(记者 兰锋 胡斌) 为贯彻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在更高起点上促进福建省加快卫生事业发展,28日,卫生部与福建省政府决定建立部省合作机制,达成合作协议。力争到2015年,我省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明显增加,千人均床位数、千人均卫技人员数等卫生事业发展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城乡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主要卫生指标和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卫生部将在以下七个方面支持福建卫生事业发展:

1.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

指导福建省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规划,支持福建省健全基层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对福建省53个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县的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重点扶持。

2.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福建省区域性院前急救体系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福建省各地市建立急救中心;将福建省列为医师多点执业改革省份,将试点条件放宽到主治医师;加大技术帮扶力度,协调部署部管有关医院与福建省部分县级以上医院建立技术扶持和对口帮扶协作关系;支持和帮助福建省采供血机构建设与发展。实施福建省保健基地建设项目;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厦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支持和指导福建省引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支持台、港、澳资本在福建设立独资医院,支持福建省先行先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双方共建一部分技术水平领先的专科和以区域内医疗救治需求为导向、有助提高区域医疗水平的专科,以及医学科研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等。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福建省市级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支持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加强对福建省妇幼保健业务的指导与技术培训;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支持福建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建设。

4.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协调全国重点医学高校临床培训基地为福建省培养重点学科骨干,在选派出国访问学者项目上给予倾斜政策,支持建立专科护士培养制度;对福建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实施定向委托培养医学毕业生等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给予支持;支持和加强福建省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学术传承与创新水平。

5.加强中医药临床医疗、科研和教学条件建设

鼓励和支持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厦门市中医院积极创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的中医院建设,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

6.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支持福建省建立以居民健康卡为纽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采供血信息网络系统和远程会诊系统,协调有关部属医院与福建省远程会诊系统实现对接。

7.构建两岸医药卫生交流与合作平台

支持福建省举办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专业年会,加强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合作;支持福建省筹建1-2所由台商独资或合资的三级综合医院,鼓励和引导台湾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支持福建省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长期聘用台湾地区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

相关报道:

省政府与卫生部签订共同促进海西卫生事业发展合作协议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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