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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七个首次”支持平潭开放开发

www.fjsen.com 2012-03-09 07:3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9日讯(通讯员 李永东)7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国家部委中率先发布《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意见》,这是继2007年出台《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2009年出台《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后,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出台具有较大创新突破力度的体系化政策,全力支持海西建设、福建发展。相关专家表示,从《意见》条文来看,支持力度大、覆盖面广,最大限度体现了创新突破、先行先试和倾斜支持,很多政策都属于质检总局首次发布。

首先,这些政策内容丰富,覆盖面广。《意见》共八个方面、二十四条,涵盖加快构建两岸往来快捷通道、先行先试便捷高效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设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物流-会展-旅游等朝阳产业、打造海峡西岸海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幸福宜居岛、建设两岸合作交流的先行区、提升检验检疫综合服务能力等多个方面。

其次,这些政策最大程度践行先行先试,最大限度做到能简则简、能快则快,最大可能体现“通关最便捷、监管最有效、服务最优质”。在《意见》条文中,不少政策是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发布,体现了对平潭的高度重视和倾力支持:

一是首次提出对进口货物实施分类监管。对平潭进口货物实施分类监管,在平潭与境外往来口岸实施重点进口货物把关,对一般进口货物在平潭使用的,免于实施检验。

二是首次对一定区域的出口工业品免于实施检验。简化平潭生产出口工业品的检验监管流程,除国外有相关检验要求的,免于实施检验。

三是首次放宽进出口食品备案手续。简化平潭已经获得国内食品生产许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手续;对自台湾进境、经平潭中转出口的食品实施备案管理。

四是首次对两岸医用特殊物品简化监管措施。对两岸间用于人道主义捐赠、救助等非商业用途的少量医用特殊物品,可在口岸现场先实施监管放行,后补办审批手续。

五是首次认可台湾相关质量许可资质和产品认证。对在平台设立的台资企业,已经在台湾获得相关质量许可资质和产品认证的,可适当简化认证认可手续。

六是首次提出建设多功能进境种苗隔离处理中心。支持平潭建设集进境种苗花卉检疫处理、隔离试种、良种繁育、综合开发利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进境种苗隔离处理中心,服务平潭和海西农业、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

七是首次提出试点采信台湾检测结果,开展两岸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合作。

对于“意见”的出台,福建检验检疫局局长高玉潮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将各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在平潭大开发大发展中准确定位、主动站位、有效作为、高效服务。

当前,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研究“意见”各项政策,分解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二是研究制订分线管理重点产品和一般产品目录,推动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三是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打造对台“通关最便捷、监管最有效、服务最优质”的通道。四是跟进平潭口岸建设、项目落地,争取国家质检总局立项批复平潭检测实验室和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五是加快推进建设适应平潭分线管理模式的检验检疫信息化系统,推动在平潭尽快实现对台ECFA原产地证书等电子证书合作。

  • 责任编辑: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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