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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事:“弹窗”弹不尽 我的桌面谁做主

www.fjsen.com 2012-03-19 09:2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上网“冲浪”,各种“弹窗”经常不请自来,网友褒贬不一

“弹窗”弹不尽 我的桌面谁做主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19日报道 本网记者 谢添实 实习记者 黄莉娜

“一打开电脑,那些‘碍眼’的弹窗马上就随波而来,我常常会莫名愤怒狂击鼠标。”这是一位网友在看了3月12日奇虎360、凤凰网宣布将联合推出新闻弹窗消息后,在微博上的留言。网友戏称,网络界又多一颗“弹”。弹窗,这个并不新鲜的话题,近日又引发网友热议。

强制弹窗,腾讯QQ算是“鼻祖”之一,而后许多能够驻留内存的应用程序都在使用弹窗这一功能,如360、暴风影音、PPS播放器、搜狗、阿里旺旺、瑞星杀毒等,弹窗的内容要么新闻、要么产品广告、要么资讯服务。一方面,有的网友认为这些弹窗方便了资讯浏览需要,值得提倡;另一方面,不少网友感到厌烦,认为是一大祸害。

赞同者:可接受适量弹窗

上网“冲浪”这么多年,见惯了大大小小的弹窗,有些网友早已经对这些产生“免疫细胞”,觉得只要不打扰自己上网的视觉效果,它爱怎么弹就怎么弹,轻松无压力。网友“花落处人在天涯”说:“弹出窗口的新闻一般都比较重要,也很精彩,汇聚了当日精华,大事要事一目了然,非常方便。如果是广告弹出就动手关闭,没什么影响。”

网友“ah..here ”表示:“如果弹窗在电脑桌面右下、右上、左上、左下位置都不介意,在中间必封杀!”记者发现,适度的弹窗还是能让部分网友接受。甚至有网友调侃,当工作疲劳时,偶尔弹跳出来的新闻窗口,还能够解解压,放松下心情。

现在的软件大部分都是免费下载,因此有网友也认为,既然无偿使用人家产品,就应该适应这种产品的多种表现形式。“弹窗也是软件的功能之一,也提供了服务,哪里有那么多的要求。”网友“心梦”说。

反对者:把用户当摆设了?

“我的电脑桌面就得听我的,哪能让你弹弹弹!”面对弹窗的不请自来、甚至赖着不走,也有网友表示十分厌烦。名叫“晨哥哥”的网友说:“非常反感弹窗广告,每次好好地上网,非得有各种弹窗来插一脚,烦死了。”

记者采访中发现,网友最反感的还是弹窗对上网的骚扰。“上班好好地看新闻,突然弹出带有音乐的窗口,这下同事都知道我在看网页了”、“正在玩游戏,一个弹窗出来,导致游戏无法继续进行”、“点开一个网页,让我安装什么助手,还把我IE主页改了”、“刚打开电脑,众多广告就布满了屏幕,令人眼花”……这些都影响到了网友正常上网,让网友恨不得“一卸了之”。

令一些网友不爽的是软件商对电脑的控制,弹窗让人感觉主动权被控制了,甚至隐私被窥探了,毕竟2010年那场以用户桌面为战场的360与QQ弹窗大战让不少网友仍心有余悸。“你想弹就弹,把我当摆设了?”网友“坑谁呢”气愤问道。

技术人员:选择权给用户

对此,一些IT行业从业者表示,将弹窗的选择权交予电脑用户,在技术上完全是可以做到的。长期从事程序开发的江涛先生告诉记者,像这些应用程序的弹出窗口,很大一部分都是软件开发商的营销策划行为,就是利用点击量来提高自己网站的广告效益。本质上来说合理的弹窗都不具有恶意性,算是软件的一种用户体验过程,只不过这些频繁的弹窗会让人感觉到是视觉的强制消费。

某企业技术人员倪峰也表示,某些应用程序安插这种捆绑弹窗,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用户电脑的内存,在使用过程中,往往感觉网速不“给力”。同时,他认为软件开发商是可以在技术上采取办法,将是否出现弹窗放入安装程序的勾选过程中,以一种明朗的方式让用户自己决定要不要使用弹窗效果。

网友“dfqshy ”也建议:“让软件开发商加个‘去掉’或者‘禁止’设置,把最终的选择权交给用户。要选择什么是我们的权力,不要强制性推荐!”

律师:制定法律进行约束

对于上述事件,记者咨询了福建智君律师事务所李晓东律师。据李律师介绍,目前法律还没有对网络应用程序弹窗规范做出细化,在没有对用户造成具体伤害之前,这类的弹窗效果是构不成侵权行为的。

他认为,软件开发商在研发程序时,就应该设置选项,把弹窗与否的选择权留给用户,维护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并且在弹窗的尺度、内容上也要进行规范操作。同时,相关主管部门也应该采取对应措施,加大对网络的奖惩力度,有效遏制恶意插件弹窗。最后,应当要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用户在维护自身权益上,能够有法可依。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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