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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意见》解读

www.fjsen.com 2012-03-19 09:00  林侃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19日讯(记者 林侃 通讯员 李永东)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意见》。这是继2007年出台《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2009年出台《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后,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出台具有较大创新和突破力度的体系化政策。

“最大程度凸显先行先试,最大限度做到能简则简、能快则快,最大可能体现‘通关最便捷、监管最有效、服务最优质’是《意见》的显著特色。”福建检验检疫局局长高玉潮说。

《意见》共八个方面,不少政策是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发布,体现了对平潭的高度重视和倾力支持。

首次提出对进口货物实施分类监管。对平潭进口货物实施分类监管,在平潭与境外往来口岸实施重点进口货物把关,对一般进口货物在平潭使用的,免于实施检验。

首次对一定区域的出口工业品免于实施检验。简化平潭生产出口工业品的检验监管流程,除国外有相关检验要求的,免于实施检验。

首次放宽进出口食品备案手续。对自台湾进境、经平潭中转出口的食品实施备案管理。

  • 责任编辑:林诚悦  林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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