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东南网事:2011年度,谁的网络声音最有力

www.fjsen.com 2012-03-21 09:0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为农民文化付出20多年

《野果文学》的成长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印刷技术也由最初的手刻油印变成了现在的激光彩印,成本也由原来的几十元上涨到几百元。然而,一如起始阶段的自掏腰包解决蜡纸、油墨等材料费,20多年后的林一汉仍然坚持“免费赠送”。他说:“如果把文学社当成赚钱的工具,那关门是迟早的事,文学本身就不是用来赚钱的。我把抽烟喝酒的钱节余下来,花在更有意义的事业上。”

除了坚持自费创办《野果文学》,林一汉还义务、自掏腰包的为农民文化做了许多工作:

1990年,林一汉向石桥村委会租用场地创办农民文化室,自费订书、订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1997年,因道路拓宽,原来租借的文化室要拆迁,林一汉就拆了自家院子建文化室,添置价值近万元的其他图书报刊,每日定时免费向村民们开放。不仅如此,林一汉在自家的文化室门口每月公映一场电影,每月出一期黑板报,组织一次“红歌大家唱”活动。现在文化室已经成了村民们休憩和学习的好去处;

1994年,林一汉主动响应“文化电影进村”政策,他购买电影机,在镇文化站的指导下开始在西陂镇的各个村播放电影,在放电影的空当赠送《野果文学》,宣传文化;

2011年初,林一汉牵头,邀请了几个文艺爱好者成立了野果文学社歌舞演出团。林一汉为此写了很多剧本,包括小品、快板等多种形式,《赶圩归来》、《少生快富奔小康》等都出自他之手。“歌舞队很多曲目都是我自导、自编、自演,现在演出、宣传是我的重心。”在元旦、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为农民义务演出。

现在林一汉的《野果文学》小报、文化室和歌舞团都成了农村文化的宣传阵地。“种文化”如同种庄稼,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些年来,他是这方热土文化的辛勤播种者、培育者!

“只要我走得动,我就要为农村文化建设尽一份力。”林一汉的脸上扬起了笑容,“现在的老百姓,对文化需求很高。我这个农村文化宣传志愿者也一定会坚持下去,希望能给更多的老百姓们带去欢乐。”

了解更多海西志愿者风采,请登录福建文明风网站(wmf.fjsen.com)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