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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人大常委会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

www.fjsen.com 2012-04-06 17:31  庄根森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3月30日,厦门市同安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欧阳明亮所作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草案)的说明后,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厦门市同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这一规程的通过,规范了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和审查程序,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该规程共五章,二十九条,具体内容包括总则、备案、审查、公开、附则。主要规范了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适用范围、报送备案范围、审查机构职责、审查内容、审查处理程序等内容。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日常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具体承担规范性文件的接收、登记、分送和存档等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采取被动审查和主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审查,确认文件与法律、法规以及与上级或者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相抵触,有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违反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情况的,由主任会议提出,建议制定机关自行修改或者废止该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不予纠正的,法工委应当向主任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建议,由主任会议提出撤销规范性文件的议案,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该规程的出台,规范了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和审查程序,将进一步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及时纠正或者废止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发现和纠正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的违法问题,促使国家机关依法办事,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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