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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建立联系代表制度

www.fjsen.com 2012-04-09 15:58  林木火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安溪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推行深入基层联系代表、群众新举措。在日前召开的安溪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安溪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县人大代表制度》,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常委会委员深入基层,联系人大代表和群众作了明确规定,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下基层,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提供制度保障。

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从本人挂钩乡镇或所在代表团确定3-5名代表作为联系对象,各工作委办挂钩联系4-5个乡镇的代表小组。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不少于1次深入乡镇,组织人大代表进行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及人大知识的学习或培训;每年至少1次深入所在代表团或挂钩联系乡镇,开展调研,听取代表与群众的建议、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可以采取座谈、走访等方式,深入基层,与代表、选区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对座谈、走访、接待代表中群众当面反映的问题,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机关办理,并答复相关代表及信访人。制度还规定,代表因执行职务需要,要求约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的,在两天内确定约见时间,并予以约见。

制度规定联系代表和走访群众的主要内容,包括:向代表、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通报、宣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人大常委会议及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了解人大代表和选区群众对人大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慰问困难代表和群众,尽可能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

为保证联系代表制度得以落实,取得实效。制度明确规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指导、加强代表活动宣传、研究解决问题、督办来信来访件、加强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加强对联系代表群众工作的检查落实等六项保障措施。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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