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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年医改任务如期完成 五项重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www.fjsen.com 2012-04-28 08:33  储白珊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三年医改大事记

·2009年1月5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的改革发展目标。

·2009年4-6月,省政府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领导、统筹协调我省医改工作。6月1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我省2009年医改实施方案。

·2009年7月1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09年我省医改工作,并由省医改领导小组与各设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订医改责任书。

·2010年1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继续提高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2010年1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从2010年起,全省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2010年7月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达了2010年全国医改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0年全省医改工作,并由省医改领导小组与各设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订医改责任书。

·2011年1月10日,省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提出民营医院将在准入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2011年1月30 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制订的《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渠道。

·2011年5月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1年医改工作,并由省医改领导小组与各设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订医改责任书。

·2011年5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意见》,指出要通过实施“四个一批”人才计划,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技人员队伍建设。

·2011年7月28日,全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召开,部署推进基层综合改革工作。

·2010年2月,我省厦门市列入首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2011年9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试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全省9个县(市、区)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于11月11日召开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试点工作。

·2011年9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订的《福建省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要求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

·2011年12月2日,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和省医改领导小组的要求,省医改办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李克强副总理不断深化医改推动建立符合国情惠及全民的医药卫生体制重要文章的通知》。

·2012年2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实施全省统一的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通过统一平台,实现预约诊疗服务“一号通”,方便群众预约诊疗。

·2012年2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实施范畴。

·2012年4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4月2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09-2011三年医改工作,部署2012年医改工作。医改进入新的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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