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首推保障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 提倡"混居格局"

www.fjsen.com 2012-05-03 07:16  吴宏雄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相关报道:

保障房充分考虑空间可灵活划分

我省发布建设导则突出多样性人性化

本报讯(记者 谢丹)《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试行)》昨日发布。建设导则对保障房的建设格局、设计、设施、环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要求,突出多样性、人性化的“和谐人居”理念。

交通:宜连接慢行系统

根据建设导则,保障房的选址要充分考虑到低收入居民就业和出行的方便,优先选择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较完善以及交通便捷的区位,确保居民生活出行方便。对于已选址城市较偏远地带的小区,要补充完善公共交通等生活配套设施。

在交通资源配套方面,出行方式以大运量公共交通为主,并与非机动车道等慢行交通互补。小区宜有通往公共交通站点、邻近小区或主要公共设施的便捷安全的慢行线路,并宜与城市慢行系统有效连接。

配套:建文体活动场所

根据建设导则,小区邮局、银行网点、超市、理发、餐饮服务等商业功能配套基本齐全。同时要配建警务室、安保监控等附属用房。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宜配建集中洗衣房、公共食堂等。

此外,小区幼儿园、小学等教育设施应独立设置,满足小区儿童就近入学的需求。要充分考虑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需求,促进残疾学生和正常学生的融合。小区内还应合理配建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大众化、开放式的室内外文体活动场所,以及适合老年人和儿童室外活动的场所及设施。

小区停车位设置宜结合绿化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库(棚),存放数量应针对居住对象统筹考虑。车库(棚)面积要满足使用要求,结合自行车停车位设置,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同时,要预留一定的停车用地。鼓励优先开发利用小区地下空间。

户型:可灵活划分空间

我省倡导混合型住宅居住格局,引导不同阶层人群在同一小区混合居住。为此,建设导则对住宅户型设计要求注重人性化和适用性,针对居住人群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不同户型结构,合理设置户型比例,创新平面布置、功能使用等方面设计,扩大保障对象的选择性。

同时,充分考虑住房全寿命周期内使用功能调整的需求,优先选用可划分空间的结构体系,为住房适用空间的可变性、灵活性创造条件,满足不同阶段、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

新建普通商品房小区应当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鼓励保障房小区配建一定比例的普通商品房。

装修:推广可再生能源

根据建设导则,出租类保障房室内装修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这就意味着申请到以后,可直接拎包入住。

在保障房建设中,将推广绿色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应遵循简约、安全、环保、节能、耐用、经济的原则,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庭院路灯应用等。

为了体现出整个小区的开放度,扩大公共交往空间,建设导则要求小区隔墙宜采用通透式围栏或绿篱等围合形式,不宜设置封闭式实体围墙,实现小区内外绿地景观衔接共享。小区入口处宜设计成传统的步行街、社区广场或中心庭园。

物业:设各类帮扶机构

保障房在物业管理模式上将有所创新,鼓励小区建立各类互助管理组织和弱势群体帮扶机构等,完善小区互助自治功能。设置小区社务公开栏、宣传橱窗、综合信息平台等,反映居民诉求,引导居民广泛参与小区事务管理。

保障房小区配建经营的零售商业店铺、便利店等,要优先考虑安排小区生活困难居民就业。同时,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及时发布小区内外劳务、家政用工需求等服务信息,提供居民就近就业信息和机会。照顾困难群体优先在小区就业,参与秩序维护、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家政服务等工作。

来源:东南快报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