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对两类创新平台资助办法出台 最高达2000万

www.fjsen.com 2012-05-20 10:58  李珂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5月20日讯(记者 李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福建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暂行)》,对引进重大研发机构、建立省级以上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等两类创新平台的资助进行细化,以吸引国(境)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及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在闽设立研发机构,引导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该办法提出,按重大研发机构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属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2000万元;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1000万元。特别重大的研发机构引进,采取“一事一议”制度另行研究。

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资助方面,新认定的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按上年度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的实际投资总额的30%,择优一次性或分年度给予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上年度无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的,可申报省级科技相关项目计划,择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对省科技厅当年立项新建(续建)的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按平台建设期内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预算总额的30%,一次性或分年度给予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 责任编辑:林诚悦  林诚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