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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社工新政 多途径打造专业社工队伍

www.fjsen.com 2012-05-31 07:01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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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培训双管齐下建培养体系

政策:“加强我省高等院校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工作职业教育,制定分领域专业设置和教学规范。”

“主要依托在闽高校建立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社会工作培训课程,对社会服务与管理密切相关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社会工作知识轮训。”

解读: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我省有1534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成为了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但从全省社会工作服务需求和专业人才的供求比例来看,这还有很大的缺口。且这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布不均,其中有900多人集中在厦门地区,占了全省一半以上。

为应对这种局面,我省创新地摸索出一条“高校+培训”的路子。据徐若兰介绍,我省目前有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每年能培养社会工作毕业生600多人。2009年起,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州大学开始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

目前,高职专科层面的社工人才需求量相对较大。但早前,全省只有一所学校开设这一专业,后来这一专业也陷入停招的境地,眼下这一层次的毕业生仍是很大缺口。根据目标,2015年,我省要基本形成中职、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相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体系。今后几年,我省将着力扶持高职专科层次的社会工作教育。

鉴于高校需要一定的培养周期,我省还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下手,调和目前的供需矛盾。特别是,专业培训依托在闽高校建立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在实践上和理论上能得到更好的结合,满足新形势下的需求。

2

招录可明确“社会工作”岗位

政策:“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分类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解读:早前民政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或许有这样的尴尬:需要的是能提供个性化及多样化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但招录条件里却没有这一项,只能从医师或护士等沾边的专业里挑选人才。

徐若兰介绍,实际上在2008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民政部发布了《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已将民政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这三类岗位的比例。

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指导意见》指出,“民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以社会工作岗位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

但由于我省没有配套文件,供需专业不一致的矛盾仍然存在。全省范围内仅有少数单位试点按照“社会工作岗位”招录工作人员,且这一试点工作也刚刚开展2-3年的时间。

新出台的《实施意见》规定,在老年人福利、妇女儿童援助、婚姻家庭等服务机构这些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以将“社会工作”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也就是说,招录工作人员时,可适当减少其他专业,而突出“社会工作”这一专业的主体地位。

同时,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并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范围。

3

居委会工作人员可通过考试提升

政策:“城市社区可根据社区实际和居民需要,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原则,积极发展公益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到2015年建成100家公益类社会组织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解读:据介绍,根据我省民政事业的总体部署,到2015年,力争每个城市社区配置1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满足在专业领域的需要。

但新招录的社区社会工作人员可能存在这样的问题:他们对社区情况并不熟悉,没法衔接社区工作。尤其是刚到社区的大学生,融入社区工作氛围存在一定困难。

针对这一情形,我省创新地提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可通过考试提升,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并相对固定从事专门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这样,这些人员就能充分发挥他(她)们原先在社区工作的优势,更便捷、更深入地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据了解,目前包括广东省在内的外省市,大多仍是以民办社工机构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形式进行相关服务,较之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它在便捷和深入程度上还有待提升。2009年,厦门市已在社区居委会开展类似的试点工作,我省在这一方面的尝试可谓“开风气之先”。

当然,我省对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也有明确的鼓励措施。《实施意见》提到,可采取放宽准入条件和简化登记手续、提供财政资助、税收优惠、提供服务场所等措施,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徐若兰介绍,通过培育这种民办社工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能有效地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拾遗补缺功能。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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