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绿道规划建设导则:福厦泉要建15公里以上绿道
www.fjsen.com 2012-06-01 06:41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我省绿道建设将有新标准。31日,省住建厅印发的《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导则(试行)》明确,都市型绿道宽度一般不小于10米,生态型绿道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100米;每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加快形成市区慢行道环网;福州、厦门、泉州要建成15公里以上的绿道。 《导则》指出,绿道应具有生态功能、游憩功能、社会与文化功能、经济功能,由自然因素所构成的绿廊系统、优选的节点系统以及为满足绿道游憩功能所配建的人工系统三大部分组成。 根据绿道的功能与规模不同,可分省级绿道、市(县)级绿道、社区级绿道3个层次。根据所处区位和目标功能不同,绿道又可分为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3个类别。其中生态型绿道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100米,郊野型绿道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50米,都市型绿道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10米。 《导则》明确,绿道的支撑系统由绿廊系统、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交通衔接系统等五大系统构成。其中,慢行系统可按照使用者的不同分为:步行道、自行车道和综合慢行道(即步行道、自行车道的综合体)。 慢行系统宽度针对不同绿道的使用功能和地区有所不同。都市型步行道单独设置时不小于2米,与市政道路结合时不小于3米,从安全角度考虑,建议都市型绿道不设置综合慢行道;郊野型步行道不小于1.2米,综合慢行道不小于3米;生态型步行道不小于1.2米,综合慢行道不小于2米。 我省将绿道建设实施分为:开展试点、全面铺开和取得明显成效三个阶段。开展试点阶段,要求每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形成市区慢行道环网。福州、厦门、泉州要建成15公里以上的绿道,其余设区市建成6公里以上的绿道,其他县市建成3公里以上的绿道。 (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 俞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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