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时政报道 > 正文

海关总署10个方面措施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

www.fjsen.com 2012-06-21 17:32  朱美燕 吴泓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相关报道:

海关总署发布支持平潭措施 台湾机动车可进出

新华网北京6月21日电(记者王优玲)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21日说,海关总署出台实施多项更加便捷的口岸通关措施,创新通关制度,支持构建平潭全方位开放格局。

海关总署近日出台《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意见》。孙毅彪在该意见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海关总署创新通关制度和措施,将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制度,建立以企业管理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中心,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与分线管理模式相匹配,与优惠政策相配套的进出便捷、运作规范、监管有效的海关通关制度,服务平潭开放开发。

孙毅彪表示,海关总署支持平潭在分线管理模式实施前,选择试点企业,先行开展“选择性征税”政策试点工作;支持平潭在有关免税或保税货物的范围及不予免税或保税的货物清单确定前,对于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建设、生产必须进口的货物,在报经海关总署同意后,试点实施特殊区域内保税、免税政策。

孙毅彪说,为打造海峡两岸便捷往来通道,将加快在平潭设立一类口岸,支持平潭至台湾的货运航线和海上快捷客货滚装航线发展,支持台湾地区机动车进出平潭,实施更加便捷的口岸通关措施。

此外,海关将对从境外进入平潭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给予免税或保税,对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平潭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同时,支持平潭设立口岸离境免税店和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并对平潭保税加工货物销往内地,试行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

据介绍,平潭是福建省第一大岛,距台湾新竹仅68海里,是大陆距离台湾本岛最近的区域。去年底,国务院批准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提出努力把平潭建设成为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

  • 责任编辑:林诚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