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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学生学法情况将纳入综合素质评估体系

www.fjsen.com 2012-07-06 18:36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6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省司法厅、教育厅、法宣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通知》明确,青少年学生的学法情况将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纳入学生升学、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

据了解,“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重点对象是教师和青少年学生,通过该活动,拟初步形成各级各类学校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全面构建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法制平台,以及健全教师法制培训制度。

通知要求,学校对青少年学生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将重点开展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高中阶段将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比较系统地开展法制常识和一般性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判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知识与能力;中等职业学校将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以及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高等学校则明确了对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学理论、法律知识的教学要求。

通知明确,在校青少年学生的学法情况将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纳入学生升学、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同时完善教师法制培训、考核制度,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保证学时、学分,并将学习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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