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青少年学生学法情况将纳入综合素质评估体系

www.fjsen.com 2012-07-09 08:14  郑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7月9日讯(记者 郑璜)省司法厅、教育厅、法宣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通知》,明确青少年学生的学法情况将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纳入学生升学、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

通知要求,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将重点开展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高中阶段将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比较系统地开展法制常识和一般性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判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知识与能力;中等职业学校将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以及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高等学校则明确了对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学理论、法律知识的教学要求。

  • 责任编辑:林诚悦  林诚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