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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节约能源条例(草案)新增规定:景观照明工程应当严控能耗

www.fjsen.com 2012-07-25 09:12  郑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7月25日讯(记者 郑昭) 24日,《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三审。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新增规定,对景观照明工程应严格控制能耗。

条例(草案)二审时,有委员提出,一个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需要景观工程,但一些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工程用电量大、能耗高,应在立法中给予关注。为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规定,公用设施、公共场所的照明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应当按照节能要求,严格控制能耗,优先使用节电的技术、产品和新能源。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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