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时政报道 > 正文

福建省出台政策鼓励引入大师领衔设计城市建筑

www.fjsen.com 2012-08-07 22:03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7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日前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发改委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入大师领衔设计提升我省城市建筑设计水平的意见(试行)》,鼓励建设单位积极邀请设计大师进行建筑工程设计。

据了解,该意见所指的设计大师是指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专业);获得国际建筑成就奖或梁思成建筑奖的建筑师;获得住建部评选公布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建筑专业)和福建省住建厅评选公布的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建筑专业)。

《意见》提出,对建筑外观、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标志性建筑和省、市大型重点建筑工程项目,鼓励建设单位积极邀请设计大师进行建筑工程设计。建设单位若选择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专业),或选择获得国际建筑成就奖或梁思成建筑奖的建筑师作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进行项目设计的,可以采取不招标方式直接确定设计单位委托设计。若选择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评选公布的设计大师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进行项目设计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委托设计。

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项目设计招标方式后,设计单位应按约定派出设计大师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出设计大师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项目设计委托失效,设计单位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 责任编辑:孙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