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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学厦航十佳举措系列视频访谈(二)

www.fjsen.com 2012-08-09 10:39  陈嘉亮 赖炜娜 叶青卿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直接登记制”利平潭引台资

 

嘉宾:黄培惠(省工商局副局长)

入选举措: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试行台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企业直接登记制

东南网-福建日报8月9日讯(本网记者 陈嘉亮 赖炜娜 叶青卿)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试行“直接登记制”,对于实验区内台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企业,免予提交审批机关文件,可直接到工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2012年省工商局明确提出打造“勇当先锋、红盾卫士、效能工商”形象品牌,把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摆在工商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黄培惠副局长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外商在我国投资的目标和理念已发生了变化,不仅关注地方和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而且更加关注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效率及其形成的投资软环境等能使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因素。

按照之前的工作流程,台资企业设立审批程序应为:工商机关名称预先核准——外资审批机关审批——工商机关设立登记核准,整个审批过程需要40个工作日。在平潭大开发的进程中,省工商局专门推出了“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试行台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企业直接登记制”(以下简称“直接登记制”)这一举措,获益者是台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企业。试行直接登记制后,免予了这些企业设立审批环节,工商机关直接予以核准设立登记,并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颁发营业执照。

从40个工作日到1个工作日,直通车式的服务使得办理时限减少了97.5%,“直接登记制”实现了实验区台资企业准入的大提速,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台资企业设立审批环节多、办理时限长的问题。

今年初以来,平潭新设台资企业全部通过“直接登记制”免审批直接登记,新设数量已超过2011年全年,政策优势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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