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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

www.fjsen.com 2012-08-22 08:08  储白珊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8月22日讯(记者 储白珊) 到2015年,全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医疗服务量将达到全社会总量的20%,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21日,我省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细则》,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并给予多项优惠政策。

根据《实施细则》,社会资本可依法自主选择医疗服务投资领域,凡法律法规未予限制的,均允许进入;其服务范围、诊疗科目、床位设置、技术准入等,只要符合准入条件的均不受限制。

社会资本可以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可申请配置大型医疗设备。凡符合配置标准和使用资质的,政府将不限制配置。

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当地120急救网络和交通事故定点救治医院,并支持其参加高招体检、招聘体检和健康体检等工作。

优先支持社会资本在城市新区、城乡接合部等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综合医院,举办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强、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康复、精神、儿童、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院(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临终关怀、医学检验等新兴和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与建设,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鼓励境外资本在我省举办合资合作医疗机构,鼓励拥有先进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境外医疗机构与我省公立医院进行交流合作,并支持台港澳医师到我省短期行医。

共有15项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办医。

相关报道:

我省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根据这一新政,社会资本在闽办医可享受何种优惠?有哪些保障措施?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15条惠政激励社会资本办医

东南网-福建日报8月22日报道(记者 储白珊)

问: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将享受哪些方面的优惠政策?

答:一共有15项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分别涉及财政、税收、水电气价格、建设用地、金融贷款、保险、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各级政府将设立专项资金,通过一次性开办补助、床位运营补贴等方式,扶持非营利性非公立医院发展。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承担政府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卫生支农、支边、对口支援等任务,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补偿;承担的“三无”病人医疗救治费用,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助;符合规定的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享受公立医院同等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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