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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放宽社会资本办医条件 民营医院可免征营业税

www.fjsen.com 2012-08-23 07:55  章微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民营医院可获多项税收优惠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符合有关规定的收入列为企业所得税免税

收入。对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自产自用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捐赠社会办医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检查结果与公立医院互认

积极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并纳入全省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管理,实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院与公立医院之间实行同级医院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申报认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医学高(中)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医院或非隶属关系附属医院等。

□相关新闻

福州开展过期药集中回收

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不参加药品集中采购,允许向药品生产商及供货商采购非中标药品,拥有自主采购和使用非中标药品的权利。但纳入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零售价,不得高于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确定的限价。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药监局了解到,即日起到8月29日,福州集中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市民可就近前往设在药店的回收点进行丢弃。

据悉,福州已经连续8年开展回收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公益活动,从每年一次集中回收,增加为每年两次,形成长效机制。过期药品不仅功效消失,服用后易对人体造成副作用,随意丢弃则易污染环境。

本次参与过期药品回收活动的市民,都将获得小礼品。

今后,过期药品回收点范围将从药店扩大至社区卫生服务站,方便市民丢弃。回收的过期药品,则在药监部门的监督下登记封存,然后集中销毁。

(记者 李熙慧)

  • 责任编辑:林诚悦  林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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