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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占道施工须经交管部门同意 未经批准将受罚

www.fjsen.com 2012-08-24 16:47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4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福州公安交巡警部门将全面加强城市占道施工交通监管。记者今日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占道施工对城市交通的影响,确保行人、车辆交通安全畅通,福州市公安局专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占道施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占道施工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占道施工。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占道施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据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福州市城市基础建设全面展开,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等影响重大的工程呈集中上升趋势,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以及日常道路维护等占道施工量大、随意性强,施工前期未与交巡警部门及时沟通,导致市区经常出现堵点,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给交巡警部门造成很大管理压力。

因而,福州公安交巡警部门要求各项目施工单位,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批后,方可施工。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交巡警部门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建设单位迅速恢复交通,情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依法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责任编辑:林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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