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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阳光教育收费活动 将聘请学生家长监督

www.fjsen.com 2012-09-05 09:55  刘丰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我省物价部门开展阳光教育收费活动

东南快报讯(记者刘丰通讯员程飞)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新学期开学初,省物价局联合各级价格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阳光教育收费八闽行”活动,并与即将开展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宣传好各项教育收费政策,打击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据介绍,近日福州市、厦门市、宁德市物价局要求中小学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严禁擅自立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并只能在学期开学初一次收费,学校需统一印制大型收费公示牌,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内容及时、准确地公布,公示率要达到100%。

价格部门还将聘请教育收费监督员,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制定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细则,签订教育收费责任状,明确各自职责,严把收费关。组织各类学校财务人员,进行收费业务培训,同时认真负责督促辖区内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24小时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受各界群众对乱收费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切实维护中小学教育收费秩序。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阳光教育收费八闽行’,旨在让收费工作真正做到透明、公开,将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并聘请学生家长对学校收费环节进行监督。”

据了解,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并建立学校收费违法处罚、责任追究机制,对乱收费、不按规定用好教育经费等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 责任编辑:林诚悦  林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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