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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看八闽:交通事故纠纷一小时拿到调解书

www.fjsen.com 2012-09-13 16:41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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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交通事故纠纷“赔偿难”

“交通事故处理难,不是难在事故本身,而是难在事故赔偿。”荔城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林民首告诉记者,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由于损害赔付难,交警调解又缺乏强制执行力,在肇事方已投保拒不垫付医疗费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又不愿先行支付赔款,受害人很容易做出一些过激行为,滋生新的矛盾或二次纠纷。

今年3月份,在市区延寿路发生一起一辆中巴与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沈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沈某的父母和亲朋异常激动,纷纷聚集在交警大队要求给予处理,部分亲属甚至扬言要去围堵公路。在此情况下,荔城区交通法庭法官与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一面细心安抚死者家属,一面敦促肇事方车主尽快拿出诚意进行调处。但是,由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几次陷入僵局。交通法庭的法官耐心做双方工作,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到场介入调解,服务中心还免费为受害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该案以57万元的赔偿数额达成了调解协议。

曾获得全省“十佳法官”的交通法庭庭长田毅兴告诉记者,一起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一般程序,先由肇事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花费周期较长,特别是在受害者急需医疗费而肇事者又缺乏相应的赔偿能力时,不利于对受害者的保护。而快速调处机制则改变了现状,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凭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快速调处中心会立即将案件转给交通巡回审判法庭,立案、审理到判决就地解决。经中心调解成功以及法院判决、司法确认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

  • 责任编辑:林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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