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时政报道 > 正文

福建省食品企业可通过第三方认证取得出口资格

www.fjsen.com 2012-09-13 19:5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13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通讯员 李兆芳)记者今日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 近日,福建长乐聚泉、莆田闽中、福州经合等3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新模式,成功获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这是福建检验检疫局启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新模式结出的硕果。

据悉,近期福建检验检疫局启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新模式,试点将进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和第三方认证工作的衔接,依托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对出口企业实施现场审核认证,对认证结果予以采信并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新模式启动后,福建省食品企业可通过第三方认证取得出口资格。此举将大大缩短福建食品企业取得出口资格时间,并通过动态监管保障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 责任编辑:李艳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