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看八闽:大田“1+N”交通事故联调机制
www.fjsen.com 2012-09-14 22:14 游雯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QQ视频远程调解 最次的调解胜过最好的判决,尤其是交通肇事赔偿纠纷案件,轻意下判,往往会使双方当事人都不满意,造成案结事不了。为此,巡回法庭把调解作为办案的首选,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摸索创新调解方式。 对于涉及外地当事人的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可选择远程网上QQ的方式参加调解。通过远程网上QQ法庭,实现网上立案、网上调解,使外地当事人通过视频在法官、交警主持下与当事人沟通,进行网上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再到法庭签订协议。 这样既避免外地当事人在参与调处重伤残或死亡事故时,受害人及其亲属与肇事方当面发生冲突,也减少外地当事人多次往返而增加的经济负担,提高了重伤残或死亡事故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南京阳光快车工贸有限公司雇员万某肇事致二死一伤,巡回法庭通过QQ视频进行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南京阳光工贸公司共赔偿58万元给各受害人。 自2007年4月设立至今,大田县交通事故联合调处服务中心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2185件,审结2182件,涉案总标的3650万元。其中调解结案2159件,调解率达98.9%,没有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引发的信访案件,福建省高院、交警总队曾专门发文号召全省法院系统和交警系统学习推广“大田经验”。 “122模式”:坚持一个理念,向前两个拓展,向后两个延伸 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大田县1+N道路交通事故联调机制日臻完善,真正破解了交通事故调处赔偿难题。如何深化这一机制,进一步做强做大?大田县公安局经不断实践创新,总结归纳出大田1+N道路交通事故联调服务工作“122”模式,即:坚持一个理念,向前两个拓展,向后两个延伸。 坚持一个理念:就是始终坚持生命至上的群众工作理念,把这一个理念根植于每个民警的思想深处,贯穿于每一起交通事故调处的全过程,贯穿于交通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向前两个拓展:一是机制向前拓展。将1+N联调机制这一好的做法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动车与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派出所协管交通等源头管控环节拓展,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目的。 二是资源向前拓展。根据交通事故源头管控工作需要,把与之相关的部门、单位等行政资源加以整合利用,形成交通事故源头预防管控工作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综合治理良性局面。如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充分利用县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共青团、妇联等行政资源,深入开展多元化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在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方面,将保险、税务引入窗口,方便群众缴纳车购税和交强险办理;与派出所、村两委、摩托销售点业主等配合,主动深入边远乡村,举办摩托车驾驶证培训、考试,车辆年检等业务,提高车辆挂牌、投保和办证率;与交通运管、客货运输企业配合,加强对客货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把安监、交通、公路、城建、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村基层组织等力量有效整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向后两个延伸:一是感情向后延伸。结合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三访三评”活动,对交通事故调处后双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征求他们对交通事故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其中因交通事故造成家庭困难、生活贫困的当事人列为大队帮扶对象,确定专人进行“点对点”帮扶,形成“案结事了情未了”的新时代警民鱼水情关系。二是政策向后延伸。对大队确定的帮扶对象,区分情况,既给予输血(经济上捐助)又帮其造血(政策上帮扶),帮助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低保手续,争取“两茶”等方面惠农政策或联系安排就业等,力所能及帮其脱贫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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