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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出台意见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

www.fjsen.com 2012-09-15 08:29  李珂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9月15日讯(记者 李珂)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招聘人员、设置内设机构、对外合作交流、开展协同创新,以及经费管理、化解债务、社会资本投入和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改善教师住房条件等方面,给予更加有力的支持。

《意见》共有24条措施,主要包括——

支持高校自主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全面实行高校职务聘任制,将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给高校,实行评聘合一。高校在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自主设定聘任条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聘任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并发放学校聘任证书。

在原高校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另外增加3-5个百分点高级岗位数,高校应将所增高级岗位向年轻教师倾斜。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人选,高校可直接聘任特设岗位,不计入学校岗位结构比例。

另外,支持高校自主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实验室技术性岗位人员和辅导员等人员。

支持高校自主开展协同创新

制定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专项设立省级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资金,2013-2017年每年安排1亿元,重点资助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

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利用本单位的科研资源和自身科研技能为企业开展有偿服务,其职务成果经评估作价,可作为企业的注册资本,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70%。职务成果完成人可以自行创办企业或以技术入股在本省产业化转化,其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收益的比例可高于50%。对高校职务成果转化中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省科技行政部门认定,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所得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免征、减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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